我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护士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
3、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及沟通技巧。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存在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单位开除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资格要求
1、护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99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即将毕业并能取得毕业证,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或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现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2021年即将毕业的应聘者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学校出具的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证明,该类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验证,不能按时提供证书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持有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1991年4月9日(含)之后出生。
3、身高不低于160cm(脱帽脱鞋)。
4、在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聘用:有二甲医院工作经历者;取得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者;有护理核心期刊论著、课题者;有援鄂经历者。
三、招聘程序及待遇
1、报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学校出具的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证明)、护士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学习和工作简历2份到市五院护理部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报名费每人40元。
2、考试方式:笔试
笔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
笔试内容:基础护理学及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15:00-17:00。
4、考试地点:市五院五楼会议室。
5、考试合格者取分数排名前十名的统一组织体检(若第十名出现2个或以上分数相同者,除上述优先条件外,按照取得资格证书等级高者优先录用;若证书等级相同,按照证书取得时间较早者优先录用;也可经院委会考察后确定录用人选。),费用考生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顺延递补。考生经考察、试用合格者,院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四、联系方式
地址:紫薇北路1235号门诊楼4楼。
电话:0550--3057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