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人才办下达的年度内需完成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引入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县直医疗卫生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吉安县人民医院、吉安县中医院、吉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吉安县疾控中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及人数:临床类(含中医临床类)、影像、麻醉、检验、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岗位6人。
2、岗位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医学影像学类、麻醉学类、医学检验技术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中药学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面试、考察后,拟聘岗位与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用人需求报招聘领导小组择优选定后,上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供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于2021年4月30日17时前直接到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用人单位需求,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如低于70分则不予聘用。
(四)考察:考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人社、卫健、用人单位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报名资格及人事档案进行重点审查。考察结束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提出入闱体检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等产生的岗位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根据个人意愿、单位需求及考察面试情况确定聘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提报县政府审批。
六、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聘用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
联系电话:0796-8431221(吉安县人社局人事股),0796-8432890(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纪检监督电话:0796-844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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