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146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30名,幼儿园教师16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7日至2003年4月29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含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其中: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21年4月29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4.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具体按《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4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4月30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4月30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9:00-11: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13日9:00-5月14日16:00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报考幼儿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信息技术教师的应聘人员还须技能加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
按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环节,应聘人员须出示“苏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如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笔试等环节时间,将提前5日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hadz.huaian.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幼儿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为实际招聘人数的5倍,体育教师曲棍球专项为实际招聘人数的2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上述规定要求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含甲乙双方协议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如学校尚未发放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所在院系出具在籍证明等材料,且须注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发放时间)。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幼儿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5倍的,体育教师曲棍球专项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倍的,其他学科教师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考生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顺序:由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环节: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技能加试
(1)报考幼儿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技能加试内容分为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幼儿教师规定项目为舞蹈和弹唱,自选项目为特长展示;音乐教师规定项目为声乐和钢琴,自选项目为舞蹈或器乐;体育教师规定项目为体能测试,自选项目为特长展示;美术教师规定项目为素描写生,自选项目为命题画创作(工具材料不限);信息技术教师规定项目为硬件问题解决,自选项目为软件问题解决。以上技能加试中,如涉及物品准备的,现场只提供钢琴以及展示所需功能室,其余所需物品由个人自备。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在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幼儿、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加试成绩×40%;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无技能加试的岗位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体检前应提供或上交下列材料: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如学校尚未发放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所在院系出具在籍证明等材料,且须注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发放时间);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交: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证明等。
体检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须履行完服务期。分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按比例择优缴纳企业年金(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五、咨询电话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517-83717114
经开区人社局:0517-83181766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经开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517-83181200
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ha.xls
附件2、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ha.xls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ha.doc
附件4、档案托管证明ha.doc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