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厦门市儿童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2021年4月)招聘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台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厦门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s://www.xmsetyy.cn/)注册窗口进行注册,并在招聘信息栏的报名入口报名(以下简称“报名入口”)。
2.本次考试的后续考务信息通知,请报考者自行登录厦门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s://www.xmsetyy.cn/)招聘信息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入口”查看。
三、招考指南
《厦门市儿童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考指南(2021年4月)》(附件1,简称《报考指南》)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07日10:00—4月14日17:00登陆“报名入口”,通过用户注册形成报名账号提交个人信息。逾期未提交信息不能参加考试。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1年4月07日10:00—4月15日17:00
(三)申诉
2021年4月07日10:00—4月16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入口”进行申诉。
(四)打印应聘登记表
应聘登记表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4月07日上午10:00起自行下载并打印应聘登记表(打印登记表相关问题可咨询:吴老师,联系电话:0592-2569659)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厦门市儿童医院招聘信息栏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关功能。
2.笔试后续相关环节的时间安排,以“厦门市儿童医院网站”发布为准。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招聘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下同)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于报名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提出,事前报备市人社局后,统一在厦门市儿童医院网站公布。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指南》。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人员均须参加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依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1.2021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其他可证明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材料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其他人员:应聘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位)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资格复核由厦门市儿童医院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将在“厦门市儿童医院网站”另行公布。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
面试采用自我介绍(5分钟ppt汇报)、专业答题、专家提问等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自我介绍(5分钟ppt汇报)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临床工作、专业技能、科研工作(发表论文)、个人综合素质、英语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当场打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1.免笔试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面试成绩。
2.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由厦门市儿童医院统一组织,考察由主管部门指导厦门市儿童医院组织实施。
七、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网站(http://120.41.250.30/index.aspx)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并报厦门市人社局备案。
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接收)或报到等就业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儿童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92-2529235),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下同)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92-2569659。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网站服务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92-2529320。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考试简章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医院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主管部门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医院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研究后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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