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各相关学校应认真整理本校应届生的相关资料,经区县教育局基教科(教育科)签署学籍审查意见后,在区县招生办、教育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统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办理户籍审查及其他报名相关手续。
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未在区县教育局划定学区学校就读的五区二县应届考生,须填写《2021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原划定学区报名考生证明表》(见附件3),之后在原划定学区学校参加本区县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在外市就读的我市户籍初中应届生,持户口本(卡)、身份证、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证明材料、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以等级呈现的成绩证明(生物学和地理,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凡不能提供以等级呈现的成绩证明须在西安市重新报名考试)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我市户籍的往届生持户口本(卡)、身份证、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非我市户籍的往届生,持附件1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县考试机构或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附件1政策规定的其他考生,持附件1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到相关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八年级户籍和学籍不在我省同一地市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学校不得拒绝。
2.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维护考生正当权益,市教育考试中心制定《2021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简要介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政策规定。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将《告知书》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发至每位报名考生。《告知书》由考生及家长阅读签字并自行复制留存,原件保存于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至考试结束后半年。
3.各资格审查责任部门应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须做到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做好《2021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外地户籍政策照顾类考生分类人数统计表》的上报工作(见附件4)。
4.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告知书》(含有报名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名条上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edu.xa.gov.cn),点击页面中的“西安市招生考试服务管理”链接,进入“西安市招生考试服务管理平台”,再点击“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管理平台”链接,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具体流程见附件5)。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222.91.162.190:7070进行操作。考生应自行保管好自己设置的登录密码,不得遗失、不得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