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身体健康;
3.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且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2003年9月1日后出生);
4.报考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应为西安市学籍的八年级学生或我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学生;
5.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2020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参加今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八年级学生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2021年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的,须在下一年报考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
6.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上机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条件之一。为不影响普通高中录取,凡科目出现D等级须重新参加该科目考试;
7.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考生应为初中毕业生,年龄不限;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者应具有我市户籍(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持西安市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按照国家规定在西安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我市初中学校毕业;
9.高新区(原雁塔地区)所辖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高新区教育局负责。高新区(原长安、鄠邑、周至地区)、国际港务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等开发区所辖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按原所属行政区进行,由开发区和原所属行政区共同组织实施,开发区承担主体责任,原所属行政区承担相关责任。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区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高中、职中的在校生;
⑵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九年级报名考生);
⑶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⑷非我市户籍且不符合附件1政策规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