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本次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10名,3名为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校长、7名为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教师。
三、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三)在职校长、教师;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线教师;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年龄在45岁以下(1976年2月9日后出生);个人荣誉、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七)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的教育管理人才和教师。
校长:省市级领航示范学校校长、省市级长,其他办学实绩突出的校长。
教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及以上工作室主持人,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其他有突出业绩的省市级。
(八)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九)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2月9日9:00-2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2月18日13:00-2月1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sd.bmpta.com/jntqyjjyrc/index.aspx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本人报名信息中予以说明。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五、引进方式
采取资历评价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其中资历评价成绩占40%,综合考察成绩占60%。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资历评价
资历评价采取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荣誉和业绩,以量化赋分的形式进行评价。资历评价选派专家组进行评判。
(二)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校长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考察教师采用答辩、微课的方式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微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根据引进岗位,将应聘者资历评价和综合考察成绩按规定比例核算相加并计算出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引进岗位与引进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和体检。
六、政审和体检
政审体检工作在区公开引进优秀教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政审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一)政审。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政审、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公开引进教育人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政审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待遇及履职要求
依据《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7〕22号)执行。引进人才经认定为济南市教育系统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A、B、C、D类人才)的对应享受住房补贴、薪酬补贴等待遇。
1.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引进的A、B、C、D类人才,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须满10年,在此期间每年分别享受住房补贴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安家住房补贴,分别总计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3.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可设立特设岗位进行聘任;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人才纳入工作室、优秀管理者工程,享受、长的专项科研津贴。用人单位可视引进人才情况直接聘任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属校级干部的按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5.引进人才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调入基本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区常住户口。
6.引进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薪金补贴及扶持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3)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
(4)不满服务期5年(享受住房补贴的不满10年)调离天桥区教育系统;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九、其他
1.此次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资历评价、综合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发布公告。
3.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31—80998133、80998129
监督电话:0531—80998118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