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材料以一个压缩包形式、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到QQ邮箱:1341186292@qq.com.
3.报名咨询电话:15167102071、18368366852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合同制教师若干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富有爱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良好的沟通与组织能力,服从博达幼儿园人事岗位调配的原则。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具有幼师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前教育专业优先);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当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以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属于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3.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4.报考岗位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向冲突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教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材料
1.海宁市博达幼儿园(光耀分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需填写完整,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扫描件或拍照件;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电子扫描件或拍照件;
4.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5.普通话等级证书。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可不提供)
7.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8.涉及教师职称或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将报名材料以一个压缩包形式、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到报名QQ邮箱:1341186292@qq.com.
五、招聘程序和录用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接受报名工作同步展开,如发现材料缺少、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联系告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录用的资格。
根据资格初审通过情况,确定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或者“直接面试形式”。
(二)现场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采取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复审。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现场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如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的,通过现场复审时将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其他综合知识。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时,以一定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
面试共分三个环节,分别为授课试讲、现场问答和特长(才艺)展示。授课试讲环节和现场问答环节采取合并评分,两个环节的总分为100分。特长(才艺)展示环节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授课试讲和现场问答得分*75%+特长(才艺)展示得分*25%计算得到。
3.综合成绩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形式时,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得到;采取直接面试形式时,面试成绩即是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序靠前),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且仅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并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试岗期制度,试用期、试岗期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市城投集团、市教育发展投资公司和博达幼儿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类考前培训和辅导、不发放任何考前培训等资料,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不得假借名义,组织开展各类的考前培训辅导,本次招聘组织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博达幼儿园负责解释。
(三)监督电话:0573-87638532
附件>>>点击查看
海宁市博达幼儿园(光耀分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海宁市博达幼儿园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