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兰牧骑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乌兰牧骑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演出、宣传、辅导、服务、创作、创新的文艺轻骑兵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7〕39号)、《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乌兰察布市关于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乌党发〔2018〕3号)等有关精神,结合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岗位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一专多能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演职人员13名。其中,舞蹈演员11名(男6名、女5名)、声乐演员2名(男1名、女1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自报名开始日期前,户籍在乌兰察布市。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乌兰牧骑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要求。
(四)形象好,气质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舞台表现能力强。
(五)具备艺术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含大专)学历。
(六)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2米以上,女身高在1.65米以上。
(七)获得自治区(省)级以上专业艺术类参赛奖项(必须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一专多能、具有编创能力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故意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处罚,强制隔离戒毒,刑事处罚或刑事立案尚未判决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失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招考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0年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凉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3楼)
联系人:郝建华18104746323赵静15848070228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籍在线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蓝底)3张,并签署《考试诚信书》。
5.应聘人员需在凉城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凉城县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员报名登记表》填写成电子版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6.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8.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的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9.全体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凉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新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2月1日-2月10日。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名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件者,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预计在2021年3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本次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进行面试。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根据岗位实际需求情况,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由外聘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内容
舞蹈岗位:舞蹈表演、舞蹈基本功和一专多能测试;
声乐岗位:演唱、视唱练耳和一专多能测试。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待拟录取名单公告发布后另行通知。
2.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招聘录用名单,进入拟录用名单的考生参加体检。
3.体检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凉城县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出现的空缺,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公示
在凉城县人民政府网对拟招聘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到相应工作岗位,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县人社部门签订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否则,予以解聘。正式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等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凉城县纪委监委实行全程监督。
2.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全体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凉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新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七、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2.此次凉城县乌兰牧骑队员招聘工作期间有关考试通知、成绩公布、公示等信息发布均在凉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3.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104746323 15848070228
附件>>>点击查看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招聘乌兰牧骑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x
凉城县乌兰牧骑专业技术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