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严格落实区教育局关于“招聘教师必须确保质量”的要求。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共15名)
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聘用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3.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4.其他见下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违反师德师风遭受处分,且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列入“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人员;
(8).有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1月1日)
在“新都区木兰小学”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公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1.报名时间:1月12日—1月15日的工作时间(截止17: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现场报名,木兰中心小学校大门口。
3.报名、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经办人:吴老师18981928786
4、报名提供材料:
(1)《新都区木兰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下载网址:
https://pan.baidu.com/s/1rnAoPlvRW1mYwQ26CH464A提取码:h2w7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加分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所有原件校验合格、符合应聘资格的当场确认笔试资格。
(三)现场考试:笔试、面试。
1、笔试
(1)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21年1月17日上午9:00-10:00(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
(3)地点:新都区木兰小学
说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该岗位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向人事科申请核准后可调整开考比例)。
2.加分(8分)
2020年12月31日时在新都区学校内在聘的教师,有以下加分项目(报名时需要提供工作学校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1)2016年9月-2020年12月期间在新都区学校工作一年加0.5分,最多可加2.5分;
(2)在2017年9月-2020年12月31日,获得区级、“镇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一项加1分(个人提供荣誉称号证书或奖状原件,综合);2019秋、2020春、2020秋综合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一次加1分。
(3)以上加分与笔试成绩一起统计,作为进面试环节的排位依据。
(4)1月17日12点之前发布《新都区木兰小学招聘聘用教师笔试成绩和加分公告》。
3、面试
在《新都区木兰小学招聘聘用教师笔试成绩和加分公告》中进入面试资格的应聘教师参加现场面试。
(1)面试形式:
语文、数学:答辩、试讲,满分为100分。
英语、美术、体育:答辩、专业技能展示(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下午1:00—5:00
(3)面试地点:新都区木兰小学
(4)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新都区木兰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面试成绩公告》。
4、总成绩公布及进入体检名单公布:
(1)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新都区木兰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总成绩公告》。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2)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示栏公布《新都区木兰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公告》。
(3)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还不能决定排名,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学校按照《新都区木兰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公告》统一组织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3.体检结束后将及时在学校公示栏公布《新都区木兰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体检结果及进入政审考察名单公告》
4.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将《新都区木兰小学自聘聘用教师体检递补人员名单公告》公布在学校公示栏。
(五)考察
1.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2.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将《新都区木兰小学自聘聘用教师递补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政审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公告》公布在学校公示栏。
(六)公示
学校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公众号和公示栏公布《新都区木兰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拟聘人员公示公告》,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
1.被聘用人员为新都区木兰小学聘用教师。被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为一年(含1个月试用期)。(原木兰小学聘用教师重新签定新的劳动用工合同,原合同自动作废。)
2.凡被聘用人员,按照“校聘校管”办法纳入学校管理。
五、工资待遇
年综合薪酬待遇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根据履职情况考核发放。
六、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3038040
监督电话:
1.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051399
2.学校监督电话号码:13880879169
七、其他说明
1.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都将取消应聘(聘用)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2.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中如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1次。
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中心小学校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