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科目岗位、资格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3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3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即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相关规定)。
(七)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需持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及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人员),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参加报考,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措施,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15日
(二)报名地点:连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程序及须提交材料:
1.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发给面试准考证。
2.须提交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及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人员),应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证国考,暂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报到证原件,则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已在连平县教育局报到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不需提交;已提交第7项材料者不需提交);
(7)人社部门人才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已提交第6项材料者不需提交);
(8)镇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9)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10)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正反页填写)。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作不接受报名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四、考试方式和范围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或学科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符合所报考岗位应聘条件)免笔试,按面试成绩占100%计入总成绩,与其他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一同排序。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委托省级相关部门命题、评卷。笔试总分100分,占50%计入总分。
1.内容(范围):教育教学基础(含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法规等)、教育教学技能(含教育技能、教学技能)。
2.时间: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连平县第一初级中学。
4.考试要求:
(1)考生于2021年1月21日下午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3)考生及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试室。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50%计入总分。
1.根据岗位的指标数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果面试入围人选小于规定人数,只要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入围人员按报考岗位科目上一节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20分钟,上课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前20分钟根据所提供的教材确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2021年2月8日。
4.面试地点:连平县第一初级中学。
(三)成绩。
笔试加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连平县教育局审核,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六、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报名现场、考试地点。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到达报名现场、考试地点。考生在进入报名现场、考试地点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报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报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应如实填写《连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考人员书》,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上交。
(三)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报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报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报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七、公告时间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2日。
八、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2-4322860;监督投诉电话:0762-4332857。
附件>>>点击查看
2020年连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考人员书.docx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连平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