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业发展需要,永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学历及专业
根据需要,拟招聘:行政管理人员3人,财会人员5人水质检测人员1人,机电管理人员3人,工程管理人员11人信息管理人员2人,水厂运行人员5人(详见《2021年永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永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南京路东段88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要本人到现场填写相关信息;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填写完整的《永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以及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需交近期同版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资格审查:在报名工作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
已完成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211、985高校(不包括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每个岗位最终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按拟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同分,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合同期三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全日制大专毕业工资2500—3000元,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工资3500元起。特别优秀人才或有建造师、造价师资格证者免除试用期,工资面议。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在相应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递补(若同分,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咨询招聘相关事宜(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咨询电话:0370-2713619
监督电话:0370-5171685
2.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永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3.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 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本公告由永城市供水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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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永城市供水集团公司员工招聘计划表
附件2: 永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永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