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乌珠穆沁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其中:舞蹈编导3名(男性2名、女性1名),声乐演员4名(长调男性1名、长调女性1名、通俗女性1名、呼麦男性1名),器乐演员3名(马头琴演奏男性1名、古筝弹奏女性1名、扬琴演奏女性1名),艺术创作2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2020年12月21日之前落户,含高考入学前为锡林郭勒盟户籍);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在锡林郭勒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1日之后出生)。
7.身高要求:男性170cm及以上,女性160cm及以上。
8.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9.专业及其他条件:
(1)舞蹈编导岗位: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要求具备舞蹈编导或舞台艺术编导、教学、表演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以上(如:乐器演奏、节目主持、声乐演唱、音视频后期制作等),达到“一专多能”。
(2)声乐演员岗位: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要求具备声乐技能和舞台艺术素养,表演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以上(如:乐器演奏、节目主持、舞蹈表演、音视频后期制作等),达到“一专多能”。
(3)器乐演员岗位: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要求具备一定的器乐演奏水平和舞台艺术素养,表演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以上(如:节目主持、舞蹈表演、声乐演唱、音视频后期制作等),达到“一专多能”。
(4)艺术创作岗位: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要求具备编剧、舞台编配、视频音频编配能力。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以上(如:乐器演奏、节目主持、声乐演唱、舞蹈表演、音视频后期制作等),达到“一专多能”。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在校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4.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人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东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办公室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的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收报考费、不设开考比例。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在盟外的锡林郭勒盟生源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项目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仅限项目人员提供)。
(6)近期正面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7)盟市及以上文艺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相关材料。
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8.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总成绩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70分、“一专多能”测试30分。
3.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70分)
(1)舞蹈编导岗位测试内容为:基本功测试20分;现场编舞能力测试50分。(基本功测试5分钟,现场编舞能力测试10分钟)
(2)声乐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视唱练耳20分;自选演唱一首作品50分。(视唱练耳3分钟,自选演唱作品5分钟)
(3)器乐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视唱练耳20分;演奏一首作品40分;视奏10分。(视唱练耳3分钟,演奏作品5分钟,视奏3分钟)
(4)艺术创作岗位测试内容为:现场展示创作作品。作品主题30分,作品流畅性、合理性20分,表现手法和技巧20分。(展示创作作品60分钟)
4.一专多能展示(满分为30分)
除主业外,选一个其他表演形式进行展示;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必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5.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6.《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2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9日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7.考试当天,抽签确定报考人员考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8.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
9.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一楼大厅公布。
10.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多进行3次。
(三)体检
1.从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获得盟市及以上文艺比赛奖项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如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均无或均有盟市及以上文艺比赛获奖情况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按照上述标准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工作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列编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在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9—3221875(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监督电话:0479—3222925(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9—3222329(派驻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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