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7人】

时间:2020-12-17 11:55:00   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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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17人,其中各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110人,各苏木乡镇其他事业单位招聘7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根据通辽市有关文件规定,在本次招聘计划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1.“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范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续聘的科技服务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8、2019两年应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6日至2002年12月16日出生)。

  2.户籍条件:奈曼旗户籍的报考者应为奈曼旗户籍或大学入学前为奈曼旗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户籍限制。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17年以后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6.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未满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简章分别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奈曼旗政务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自行在奈曼旗政务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规范后现场提交,提交之后不能更改。

  报名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二楼东侧会议室

  2.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普通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此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2:1。

  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予以核减或取消岗位数调整到普通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以及调整的岗位在奈曼旗政务网上予以公布。

  4.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统一使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托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健康通辽服务公众号、健康通辽APP申领“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申领“行程码”。

  5.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及《岗位计划表》,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的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收取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共计7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人。

  6.报名人员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1)试卷种类及要求

  笔试分蒙、汉两种文字试卷。蒙汉兼通岗位采用蒙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汉文作答,也可选择蒙古文作答,但只能选用一种文字,不能混用。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1年1月7日(上午8:30--12:00)

  领取地点:奈曼旗诺恩吉雅大楼二楼东侧会议室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月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4)笔试成绩低合格分数线由奈曼旗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3:1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3: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岗的人员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汉语作答,也可选择蒙古语作答,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奈曼旗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察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选岗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奈曼旗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选岗。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选岗。

  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由考试总成绩从入围的高分到低分依次分别选岗;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选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相同者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3.聘用。公示期满,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格审核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奈曼旗政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奈曼旗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奈曼旗政务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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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奈曼旗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奈曼旗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