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源城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执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30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刷新公告页面获取报名系统网址。
(二)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14日至1月15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岗位条件要求河源市户籍的,报考者本人或父母或配偶须为河源市(五县两区)户籍。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3.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1日。
4.应聘者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于国营企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交相应任职期间的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7.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①公共基础知识、②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成绩(70%)。笔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加分审核
2017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网上报考时须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核。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笔试考试以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科目的原始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材料(详见报考指南第11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依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须知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评委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当场评定面试分数,根据面试原始分划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计入总成绩,并现场告知面试结果。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记“合格”或“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总成绩排名并列,则以面试原始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的同时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2021年2月28日。
九、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违规违约责任: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请人*或代人考试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录在案,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4.系统初审、资格审查都是对考生的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5.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源城区政府网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咨询电话:0762-333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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