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张掖市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需要,满足企业新工艺、新技术要求,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污水处理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企业稳定生产运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主要从事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机电维修、水质化验分析等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名额详见附表《2020年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热爱环保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管理;
3.《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为22周岁至30周岁。22周岁及以上为1998年12月3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甘州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4.具备各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12月11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工业园区II区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205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0年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到现场进行审核;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3)近年来已经被聘用的公安、交 警、环保、民政、社区、政务服务等管理辅助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笔试人选,在张掖市污水处理厂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于考前一天凭身份证到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205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体检、政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进行体检、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1.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只发放2300元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依法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甘州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住建局和市污水处理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疫情防控有关事宜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张掖市污水处理厂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至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4.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37.3℃,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工作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37.3℃的考生,由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综合判定后决定能否参加考试,如能参加考试,须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考试入场及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异常症状,需要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因体温检测超出开考半小时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点其它考生全部离场后方可离开。
咨询电话:0936-8861901(甘州区人社局)
0936-8213502(甘州区住建局)
0936-8436106(市污水处理厂)
监督电话:0936-8215437(甘州区纪委监委)
附件>>>点击查看
2020年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2020年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