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衡水审计中心劳务派遣工招聘公告【222人】

时间:2020-12-07 10:16:00   来源: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字体: ]
【#银行招聘# #2020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衡水审计中心劳务派遣工招聘公告【222人】#】2020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衡水审计中心关于辖内县级行社选用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222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5日上午9:00至12月19日17:00截止,®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派遣到衡水市辖内县级行社从事业务岗位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原则;

  (二)公平竞争、择优选用原则;

  (三)依法合规、委托办理原则;

  (四)笔试、面试与审查相结合原则。

  二、组织实施

  本次选用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三、用工岗位及要求

  此次选用劳务派遣工222名,各岗位用工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衡水市农村信用社县级行社2020年业务岗劳务派遣用工选用岗位表》。经选用合格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辖内县级行社的基层营业网点工作,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跨县调动,五年内不得跨市调动。

  四、选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农村金融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3、认同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服从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

  4、胜任本职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不适合从事金融工作的行为和特征。

  (二)年龄要求

  1、大专及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前台柜员及客户经理岗要求具有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3+2大专),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新选用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农村商业银行类机构不低于选用人数的80%,其他机构不低于选用人数的70%);

  (四)专业要求

  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计算机(类)、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为培养部分专业型人才,对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等部分专业,控制在选用总人数的10%;信息科技类人才,选用比例不低于2.5%;专业门类划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2、受到过党内处分或行政处罚的;

  3、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4、本人及父母、配偶在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

  五、选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12月4日-12月19日)

  本次选用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2月4日发布公告,报名时间为12月5日上午9:00至12月19日17:00。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每人限报一个行社的一个岗位。

  参加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对本人在网上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用资格。

  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用工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账号,登录报名系统后选择报考职位,根据提示填表并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

  4、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是不能修改的(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并通过《关于选用2020年劳务派遣工的公告》以及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了解并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尽早下载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书》(附件3),并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12月12日至12月25日)的健康状况。

  (二)资格初审(12月5日至12月20日)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将随时在后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有关审核通过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缴费(12月17日至12月21日)

  凡在网上通过初审的人员,需到所报考的县级行社营业部现场缴纳报名及考务费用200元(缴费地址及电话见附件4),为便于整体工作安排部署,由衡水辖内各县级行社临时代替劳务派遣公司收取。

  缴费时间为缴费期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1日17:00缴费截止;缴费时,请同时提交审核通过的报名表。

  完成缴费的人员请在12月24日上午9:00至12月25日下午17:00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确认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及注意事项。

  (四)笔试及资格复审(12月26日至12月30日)

  笔试时间为12月26日上午10:00-12:00,地点在石家庄市。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仅限: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河北健康码”、2020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的《个人健康信息书》(附件3)、《笔试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之间的本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等相关健康证明(具体详见附件3),按照考点的防疫要求,上述资料携带不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同时携带考试使用的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其他文具和物品不允许带入考场。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微信、网页、论坛、微博、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核对答案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区分各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可在12月29日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地点在石家庄市,复审时,需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本人及父母、配偶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网上下载打印的审核通过的报名表;

  5、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带有二维码的格式)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及父母、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一份(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

  7、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8、国(境)外学历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的相关原件在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后即刻返还,复印件留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名填报情况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对其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是否通过资格复审可在2021年1月1日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2021年1月3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在2021年1月1日至2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通知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在石家庄市。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仅限: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河北健康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7天内(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1月2日)的本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等相关健康证明(具体详见附件3),按照考点的防疫要求,上述资料携带不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面试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期间将实行全天的考场封闭和通讯管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审计中心根据体检结果,经党委会研究并报省联社批准后,在各县级行社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将再次对拟选用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条件进行核实。

  (八)审批选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审计中心组织各县级行社依据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有关合同。本次劳务派遣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进行业务岗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劳动报酬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九)培训上岗

  拟选用人员正式上岗前统一参加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衡水审计中心组织的集体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违反《劳务派遣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使用,及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六、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并如实完整填写《个人健康信息书》(见附件3)。

  应聘者在选用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咨询电话:19931100463

  各县级行社缴费地址及缴费地点查询电话(详见附件)。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衡水市农村信用社县级行社2020年业务岗劳务派遣用工选用岗位表》


2、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书


4、《各县级行社缴费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