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初级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0年12月1日之前取得。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12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2月1日11:00—12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日11:00—12月9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whnanhai/index.html#/index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0年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联系。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填报自动替换前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12月7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日之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nhjy@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8963785进行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参加统一笔试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紧缺专业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南海新区管委网站予以公布。相关主要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确定,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由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南海新区管委网站公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三年的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南海新区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咨询:0631-8963785。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2:0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点击查看
南海新区中小学岗位计划表.xls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知.doc
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威海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