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招聘要求,经曲周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医院均为曲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共4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以下简称“A类岗位”)23名,定向岗位1名,其他(以下简称“B类岗位”)16名。
县医院4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名;
中医院28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6名,定向岗位1名;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名;
卫生监督所3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表一)《曲周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不限户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0月2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学历及资格要求:
(1)专技人才、防疫员、监督员岗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2)护理岗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定向招聘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对毕业证书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招聘卫生系统护理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曲周县在编卫生系统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6日,在曲周县政府网站网(http://www.qzx.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报名地点:曲周县新光路东段路南群众工作中心(信访局)
4、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表二)《曲周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或从政府网站下载),蓝底小二寸近期免冠照6张。
5、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报免人员可以在笔试结束后次日到县人社局(县政府204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要求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
7、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职业道德等);②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职业道德等);②医学基础知识。试卷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将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和曲周县人社局公众号公布,请及时关注。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各岗位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后一周内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执业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对于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
(5)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将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和曲周县人社局公众号公布,请及时关注。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和能力,同考场同岗位面试内容相同。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三天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面试打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采用蛇形分组法的各小组,按分组招聘名额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小组内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环节结束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曲周县人社局审核并报曲周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0310-8858931(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310-8858505(曲周县监察委)
附:1、曲周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曲周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