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新郑市招聘公告【100人】

时间:2020-10-19 10:10: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求职招聘# #2020年河南省新郑市招聘公告【100人】#】2020年河南省新郑市招聘公告【100人】已发布,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8:30—10月23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无忧考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引进计划

  本次定向引进计划人数100名,岗位为市直机关、乡镇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需求专业类别详见《河南省新郑市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专业分类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对我市城建规划、文化旅游、金融经济、社会治理等领域和重点行业引进博士研究生、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以及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三、引进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5.学习成绩优良,事业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面试前现场审查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学历毕业生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确因疫情影响,毕业院校延迟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相关通知或证明,并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本次引进资格;

  7.身心健康,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xx类后面加括号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括号内要求的专业;专业要求为xx类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河南省新郑市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参考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xx类所包含的专业及相近专业(相近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新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方式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新郑市“故里英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简化引进人才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或面试的方式确定引进人选,具体引进方式如下:

  1.直接考核。经审查,对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确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新郑市政府网站公示,同时核减相应职位职数;

  2.组织面试。经审查,对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通过组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中部就业网、新郑招聘网、各大院校就业网等相关网站发布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本次引进将严格执行郑州市及我市关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郑州、来新郑人员健康管理的新规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8:30—10月23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可登陆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点击进入“新郑市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或微信搜索‘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注册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jpg格式,大小200kb以下)和个人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需提交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2019、2020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等证件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书或学校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除外)外,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目前未申请的可暂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原件。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还需打印《河南省新郑市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一份(见网上报名系统,面试前现场审查时须提供)。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17:30。

  现场审查:2020年11月7日前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或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场将采取“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考生资格审查时须佩戴医用口罩(自备),前后间隔一米,并自觉遵守审查现场工作要求。通过现场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本次引进考试的考生。

  3.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引进岗位紧缺需要,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引进计划按比例削减直至取消。对于有效报名人数(通过现场审查人数)不足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它岗位要求,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它岗位,逾期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信息将于现场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核和面试

  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直接考核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事宜将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时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设置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面试成绩将于整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该岗位引进人数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终名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3(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出现考生放弃的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试用考核

  引进人员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试用期为1年,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由市委组织部、聘用单位共同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管理,聘用单位负责人事和日常管理。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关要求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考核不合格的经进一步审核后解除聘用。

  六、相关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试用考察期间享受管理岗位七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享受管理岗位六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配偶可按原工作单位性质,对口安置到我市工作;配偶暂未就业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可委托我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在充分征求个人意愿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政府购岗岗位,就业前每月发放适当生活补贴。引进的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试用考察期间享受管理岗位八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享受管理岗位七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引进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政策待遇参照国内博士研究生、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执行。在我市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2.生活待遇。报到落户新郑,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三年内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标准的生活补贴。

  3.住房待遇。为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新郑无自有住房)提供三年期免租住房。在我市首次购房符合相关政策的,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购房补贴。

  4.政治待遇。引进毕业生直接纳入我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可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

  5.其他待遇。对引进人员发放“故里英才卡”,享受人才“一卡通”优惠政策和“五彩人才之家”优质配套服务,从子女入学、医疗服务、落户安置、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服务保障。

  七、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咨询电话:0371—62685827(新郑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371—63206122(新郑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371—851210590371—62693051

  本公告由新郑市委组织部、新郑市人社局共同解释,参加本次招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新郑市政府网站,不再另行对个人资格审查、直接考核和面试时间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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