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乐至县2020年选聘研究生、部属公费师范生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若研究生学历为非教育类专业,则本科学历须是教育类专业)。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须取得学士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9日);
5.具有招聘学科(专业)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政策的人员除外)。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5.乐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乐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及相关学校组成考核招聘小组,到西华师范大学现场招聘。
(一)报名方式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岗位,如实、准确填写《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并于2020年10月28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19791687@qq.com,便于接收考核招聘相关信息通知,请确保通讯畅通。填报了《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考生,也可加入“乐至考核招聘教师群”(QQ群号:956132903),咨询招聘相关信息。
2.考生也可当天到现场报名,并填写《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10月29日9:00-17:00西华师范大学(地址: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一期朝阳楼);
考生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所有报名的考生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①《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生证;无学生证的,须出具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书;⑤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年择业期内;2018、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不再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如有新的相关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后,采取上微课、现场答辩等方式,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学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选聘对象。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合同》,同时约定违约金等条款。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凡与学校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并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考核招聘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
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管理。聘用人员须履行在聘用单位低服务期为5年的义务。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与聘用单位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八、待遇
应聘人员作为乐至县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乐至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规定的,按程序纳入乐至县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享受生活资助、住房资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发放1000元/月、2000元/月的生活资助(低服务期5年,自引进之日次月起逐年发放5年);分别发放10万元、20万元的住房资助(低服务期5年,分5年支付)。
九、防疫要求
(一)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现场报名前及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应聘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或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报名及考试。
十、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乐至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乐至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5908316646
十一、咨询
本公告由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及招聘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028-23353208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028-23333791
附件>>>点击查看
1.2020年乐至县选聘研究生、部属公费师范生需求表.doc
2.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13日